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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文明行医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温州市中心医院 发布时间:2012/10/17 0:00:00
关于印发《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文明行医
承诺履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明办,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文明行医
承诺履诺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行业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行业文明程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省卫生厅、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1〕124号)、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责任在心爱岗敬业”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温卫办〔2012〕44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三好一满意”为重点,通过向全社会公开庄严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优化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新时期卫生行业良好形象。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一批群众信任、社会满意的医疗卫生单位和窗口,建设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专、敬业奉献的医务队伍,为实现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目标、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范围
参加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主要对象为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医务人员。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三、承诺内容
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开展文明行医公开承诺。承诺分医疗卫生单位、窗口(科室)、医务人员三个层面进行。承诺内容要按照“三好一满意”的目标要求,并紧密结合单位、窗口(科室)、岗位实际。(市级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承诺参考文本见附件,各单位须结合医院实际对有关内容进行具化)。医疗卫生单位的承诺要与卫生行政部门签订的责任书和目标考核内容结合起来;窗口(科室)的承诺要与创建文明窗口(科室)的要求结合起来;医务人员的承诺要与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承诺内容要简明易行,贴近实际,便于监督,积极提倡和推行医务人员“一句话承诺”。
四、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的思路,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每年为一个周期,力求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改进发展、三年整体提升”的目标。2012年为全面推进年,具体步骤为:
(一)动员发动、公开承诺阶段(9月)。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活动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窗等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市各级公立医院于9月30日前以各种形式进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承诺进行审核把关;各单位对其内部窗口(科室)、医务人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力求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做得到。
(二)组织实施、履行承诺阶段(9-12月)。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履诺要与医院等级评审,平安医院创建,创建文明单位、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各类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履诺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履诺践诺,确保承诺事项言必践、践必果。各单位通过召开公开履诺汇报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质询,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代表通过汇报会、座谈会和实地访谈、明查暗访等形式监督履诺情况。
(三)总结考核、履诺评议阶段(12月)。通过采取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发放问卷评议、网民参与评议和随机抽查评议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在考核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作为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文明办要切实担负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工作,主动沟通,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医疗卫生单位是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把评议活动的结果与等级医院评审、平安医院创建、创建文明单位、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 明岗的要求结合起来,考核评比优秀的,予以优先推荐;考核评比不合格的,不得申报以上荣誉。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承诺履诺活动,作为重要创建活动内容,切实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医疗窗口(科室)、医务人员的考评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
(三)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重点,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同时,对不文明现象和不履诺行为进行曝光和披露,以推动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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