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心医院加速器机房新建工程电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心医院加速器机房新建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立[2018]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温州中心医院(双屿院区)内;招标范围包括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包括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管、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和要求。本次招标共1台医用电梯。工期:30日历天,具体应配合土建工期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制造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速度≥1.0m/s 的无机房医用电梯);
②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 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④投标申请人如无电梯安装资质的,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9月11日 -2019年9月30日到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9时 30分,地点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下寅)5号楼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温金路71弄16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7-85552507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402室 联 系 人:李明闯 电 话:0577-86757568,15868774758 传 真:0577-8812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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