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EN
院务公开
温州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4/22 15:07:24 阅读量:

根据有关规定,拟温州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现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遴选内容:拟公开遴选3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招标。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为3年,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招标相关政策抵触,该合同自行终止。

(四)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招标文件论证、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及备案、提供招标前期进口申报论证和参数论证,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标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及招标资料整理、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等。

(五)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查,其它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并备案,具备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能力;(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在浙江省温州市有固定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固定电话号码及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7、具备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等医院货物招标采购工作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服务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特别说明:

1、投标公司报价折扣上限不能超过8

2、招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不保证投标人在代理采购项目数量;本遴选结果供医院采购人参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部分项目采购人有其他需求可以依法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由采购人自行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3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业务不精通,服务水平低、质量差,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更换的,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医院采购部门对代理机构评价差,存在诸多问题,经查证属实3次及以上,医院有权单方减少代理项目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4、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代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代理人。代理过程中医院要求中断或终止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代理活动,做好资料移交,同时不得向医院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5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约,受到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查实等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在医院的代理资格,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并记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代理招标人项目。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4429日下午14 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第(五)项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温州市中心医院8号后勤楼215室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0577-88070066

注:上述文件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单位方为成功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不能参加遴选

遴选文件在温州市中心医院外网免费下载

公开遴选时间:202442914时,逾期不予接收遴选投标文件。

公开遴选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温州市中心医院后勤楼A214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42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确有与国家相关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我院将依法规进行修订,原则上我院不接受除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投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我院的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在递交参加遴选的文件后不得对我院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提出异议。

(九)质疑及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温州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金敏 0577-88070209

(十)遴选公告及信息发布渠道:温州市中心医院内、

            温州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温州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1).docx


0577-888821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325000)
微信服务号
二医那些事儿
支付宝服务窗
浙WWS标2010110100005号 浙ICP备13037826号
版权所有:温州市中心医院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联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