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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理商业贿赂承诺书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1/1/28 0:00:00
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理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精神,净化医疗环境,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廉洁行医意识,塑造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我们医院特作以下承诺:
1、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2、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药品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建立医用耗材监测点评制度等
4、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不以单位名义收取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的财物、回扣或赞助。
5、对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严格招投标程序,做到透明化,不以单位名义收取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6、医院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参加药品、设备、耗材招投标资格,任何部门不得采购其产品
7、加强职工廉洁自律教育,做到预防与惩治并举。
0577-888821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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